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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甫生(主任)、8102552
陈再飞 8102503
费海忠 8102317
朱新学 8102307
一、专利管理
1、专利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、培训、咨询。
2、部门、乡镇、企业专利工作网络建设及管理。
3、企业专利工作指导、培育、管理。
4、督促、责令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专利申请权、专利权转让,及资产重组、产权变更前对专利资产进行评估。
5、对开展下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督促、责令有关当事人进行专利检索。
① 重大科研和新技术、新产品开发立项;
② 重要的技术、设备的进出口贸易;
③ 以技术、设备作为投资的。
6、协调上级和兄弟县(市、区)专利工作事宜。
7、承办市府、市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专利执法
1、本市范围内专利纠纷的立案、调查和处理。
2、本市范围内专利侵权的立案、调查和处理。
3、配合、协助上级专利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开展专利执法工作。
4、对本市范围内生产、商品流通领域的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。
5、对本市范围内为假冒专利、专利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。
6、本市范围内广告领域的假冒专利行为查实后移交市工商局处理。
7、 对触犯刑律的专利侵权行为,移交市公安局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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